加拿大的税制简介

加拿大是高福利国家,拥有完善的社会、医疗和教育保障体系,而复杂且完善的税收制度就是这些社会体系的经济基础。由于加拿大是联邦制,政府架构由联邦、省和市组成,即所谓的三级政府。在税制上也表现为三级征税:联邦和省都会有独立和完善的征税权利,包括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;而市级政府则一般只有物业税、商业税等局限的征税权。

应征税收入分为三大类:薪酬收入、生意收入和投资收入(包括资本增值),而具体的项目则范围很广,包括工作薪酬收入、老人金和退休金、失业保险金、自雇和生意收入、利息、分红和资本增长、租金收入等。此外,纳税人享有一些扣除项目,主要有注册退休储蓄计划(RRSP)、托儿费、搬家费、公会或专业资格会费等。总收入减去这些扣除项目才是真正的应征税收入(Taxable Income).

另外在计算纳税额时,还有各种抵税额,比如个人基本抵税额、学费抵税额、医疗费抵税额、慈善捐款抵税额等。这些税额都可以帮助纳税人降低其应交的税额。

加拿大实行自评自报的税务申报制度,纳税人有责任向税局申报所有收入,并自行计算税款,实际的税务计算和申报比较复杂。

获取更多信息